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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司法局: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联系点 和选聘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员的公告

时间:2024-07-03     查看:268 次    置顶

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联系点

和选聘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方式,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渠道,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若干措施》(鲁政办字〔2024〕9号)、《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工作规定(试行)》等规定要求,滕州市司法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联系点,聘任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范围

(一)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联系点选定范围:滕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高等院校、村居社区等。

(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员选定范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闻工作者、律师、专家学者、行业协会负责人、企业家、个体工商户、热心市民群众等。

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良好,无党纪政纪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十八至六十周岁,身体健康,重视和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熟悉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3.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沟通表达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职责。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数量聘期

滕州市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联系点暂定为10家,时间为3年;聘任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员暂定20名,聘期为3年。

四、工作职责

(一)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联系点主要职责

1.宣传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行政复议相关政策规定。

2.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本企业、本地区、本行业的落实情况;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在本企业、本地区、本行业的执法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3.受邀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调研、座谈、案件评查和行政复议听证、调解及其他有关活动。

4.接受问卷调查,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提供基层行政执法有关数据资料。

5.就我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

6.其他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相关的事项。

(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员主要职责

1.积极监督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及时提供问题线索,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通过市司法局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反馈。

3.按时、按要求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日常检查、案卷评查、座谈研讨、听证、调解、会议培训等活动。

4.就我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5.承担市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任务。

五、聘任与管理

(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联系点本期届满后联系点自动取消,有意愿继续担任联系点的,可以按程序继续申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司法局可以提前取消联系点:

1.不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联系点工作职责的;

2.主动提出取消联系点申请的;

3.有严重负面社会影响行为的;

4.市司法局经研究论证,认为不再适合继续担任的。

(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员聘任期满后需要续聘的,重新按照要求和程序办理。到期未续聘即自行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聘: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2.不履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员职责的;

3.违法行使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权,或者利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权谋取私利的;

4.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员的。

5.其他不宜继续担任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员的情形。

六、申报时间

2024年7月2日至8月2日

七、报名方式

本次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联系点设立工作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员选聘工作采取自主报名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符合条件的公民和企业单位可下载《滕州市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联系点申报表》(见附件1)和《滕州市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员申请(推荐)表》(见附件2),按照要求填写后,将申请表(WORD和PDF电子版)、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明扫描件(PDF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也可将纸质版材料报送或者邮寄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八、公示和聘任

市司法局将按照选定原则、条件等,组织对候选材料、候选人进行研究评审或者实地考察,择优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联系点和选聘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员,并将名单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联 系 人:曹宜珂 赵鑫茹

联系电话:0632-5536501

邮    箱:tzsf5536501@zz.shandong.cn

地    址:滕州市善国北路78号市司法局507室


附件:1.滕州市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联系点申报表

2.滕州市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员申请(推荐)表



滕州市司法局    

2024年7月2日    





附件1:

滕州市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联系点申报表

单位名称

(全称并盖章)


地址


所属行业


负责人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移动电话


法务机构

(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人职务


移动电话


联络员

姓名


移动电话


单位情况简介(300字以内)


附件2:

滕州市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员申请(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贴照片处

民族


学历


政治

面貌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单位地址


主要工作经历




专业

特长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司法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填表说明:无工作单位的,“工作单位”填“无”,“单位地址”填现居住地

信息来源: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sfj/gzdt/202407/t20240702_1909927.html

标签:事业单位 | 行政 | 律师 | 法律顾问 | 
  • 发布时间:2024-07-03 20: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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