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1 地区: 济宁 浏览量:47
为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深化基层群众自治,提高城市社区管理水平,根据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宁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招聘一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结合金乡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08人,其中金乡街道79人,鱼山街道25人,高河街道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金乡县工作的在职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城镇公益岗人员、退役军人公益岗人员、计生协管员,且从事该岗位工作的时间满1年及以上(以本岗位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9日至2006年10月29日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专业不限;
4.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毕业生报考);
5.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6.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7.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8.经用人单位、县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有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招聘的人员;曾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访被定为骨干成员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信奉邪教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金乡县蒜都发展(蒜客优)电商产业带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37-8711668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金乡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②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蓝底照片2张;③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临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提供毕业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申请打印,带二维码);⑥《金乡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资格审核表》(附件2);⑦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注意事项
①考生须本人亲自到场,不接受网上报名,按材料顺序一次性排好提交,逾期不再补报;
②报名人员须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对因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③现场初审通过的,需现场缴纳考务费80元(现金);报名成功后,不予退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4年11月7日上午8:00-12:00,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含综合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等。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
3.加分成绩认定: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3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5分;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7分。持有两种以上资格证书人员,以最高分为准,不累计加分。
4.成绩计算方式: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加分成绩之和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加分成绩、考试总成绩由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布。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有加分项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在后续递补、选岗等过程中,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均按照此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体检作弊、隐瞒疾病、扰乱体检等违规行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取消或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选岗后凭《金乡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人员通知书》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聘用合同期三年(含试用期一年),合同到期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合同期内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合同期内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县委社会工作部说明相关情况,经县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同意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宁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落实,如遇政策文件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八、其他
1.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7-8728866
附件2:金乡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资格审核表.docx
金乡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http://www.jinxiang.gov.cn/art/2024/10/29/art_26409_2770145.html